时间:2023/5/1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编者按: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贵州省22个司法所获此殊荣,各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高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是册亨县7个安置点之一,是黔西南州体量最大的新市民居住社区。高洛司法所按照册亨县委、县政府着力推动法治惠民,整合工作力量,积极为易地扶贫搬迁全程提供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要求,积极帮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城镇新生活,真正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

高洛司法所实施“搬迁+惠民”助推社会稳定、“用心+矫正”便捷服务群众、“用力+调解”带来和风细雨的“3+”工作模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年10月,册亨县高洛新区安置点得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表扬通报。

在“搬迁+惠民”方面,高洛司法所坚持以构建新市民社区美好生活共同体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在“用心+矫正”方面,高洛司法所用爱心为社区矫正送“真情”;用热心为罪犯家属送“倾情”;用真心为新市民和谐送“热情”。

在“用力+调解”方面,高洛司法所全力“从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从快”优化营造营商环境;全力“从实”建立新市民说事室。

其中,高洛司法所创新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机制,扎实推进新市民说事制度,建立了“新市民说事室”,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好群众“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有难无人帮、有气无处消”等现实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了源头防控、减少矛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岳端

编辑严瓯

编审干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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